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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團法人臺灣向日葵全人關懷協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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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項目


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(A單位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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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長照服務:申請與評估流程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1. 提出申請: 撥打 1966 長照專線。

    2. 失能評估: 「照管專員」到府評估,核定失能等級(CMS)。

    3. 擬定計畫: 轉由 A級據點(個案管理師) 依據需求擬定照顧計畫。

    4. 媒合服務: 媒合服務單位(B單位)正式提供服務。

    派案及改派原則

    一、 派案原則:公平與個案利益優先

    • 資訊透明: 提供區域內服務清單,由個案及家屬自主選擇。

    • 專業優先: 以能達成照顧目標、服務提供即時性高、且具可近性者為首選。

    • 穩定延續: 舊案以維持原單位為原則;若 B 單位主動發掘個案並提出申請則優先派案。

    • 時效追蹤: 派案後應追蹤 B 單位是否接受照會,並確保如期於 5 天內提供服務。

    • 溝通聯繫: 派案前需確認單位量能;異動計畫時須主動通知原單位,避免請款爭議。

    • 品質督導: 若 B 單位無故拒絕接案或服務品質不佳,個管員可轉派並回報衛生局。

    二、 改派原則:確保照顧不中斷

    1. 個案意願: 個案或家屬主動提出更換需求,經協調後仍需換單位時由個管員協助。

    2. 單位異動: B 單位若因故無法服務,須於 2 週前提出,並與個案討論可行方案。

    3. 合規查核: 若發現未確實到班、核銷時數不符或未依計畫服務,經查屬實即改派。

    4. 滿意度追蹤: 定期追蹤品質,若溝通協調後仍未改善,經案家同意可重新擬定計畫並改派。

    5. 量能限制: 若 B 單位人力不足,持續未能提供服務超過 2 案,續轉介媒合他合作單位。

    三、 申請與諮詢

    • 1966 專線: 啟動失能評估。

    • 青山基金會: 04-8383878(由專員為您規畫照顧計畫與媒合服務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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